?標志設計對比是一種反向襯托,就是將性質不同的事物、情形、形態、方向、色彩等加以對照、比較,突出整體中各局部的差異,使各局部固有的個性更加強烈、形象更為獨特。
對比是藝術的靈魂,在藝術創作中不能沒有對比。任何藝術都需要對比,如音樂中旋律的疾緩、流暢與停頓、文學作品中善與惡的斗爭,色彩的冷與暖等,那是—些最基本的形式法則和對比現象。
在藝術創作和圖形設計中,?標志設計公司對比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藝術語言和圖形語言的組成部分。因此,對比是在—種明確的形和明確的感覺中進行的、但這并不意味看對比只是簡單的兩個對立形的拼湊。
標志中的對比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指畫面內不同的事物相互對比產生戲劇性的矛盾沖突,這種對比集中、尖銳且明了化,使觀者易于把握和判斷,是—種比較常見的對比,另外一種是指畫面內的事物與畫面外的事物產生對比,形成戲劇性的矛盾沖突,這種對比不如前一種那么集中、尖銳和明了、它更為含蓄、耐人尋味,容易讓人產生更為廣泛的聯想。
應當注意的是,過度的對比會造成狂躁、粗暴、生硬、眩目、恐怖、不安及過度刺激等視覺感受,因此我們還要學會利用調和的方法。LOGO設計對比是強調造型要素小對立的兩部分之間的差異性,而調和則是使差異樣度較小的部分趨向統一。
在以對比為目的的設計中,如果過分強調對比,則容易產生生硬、僵化的效果,過分強調調和,則容易給人平庸天奇的感覺。因此在商標設計中,對比與調和兩種方法在同時運用時,要以對比為上、凋和為輔,平均對待會造成主次不分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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