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化學觀點,我們可以將文化現象區分為四種形態:
①物質文化:或稱器物文化,是人類生產活動所創造的物質成果。如:器物、建筑和機械設備等。
②智能文化:是人類在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所積累的科學技術知識。
③制度文化:是調整與控制社會環境所取得的成果,體現為社會的組織、制度、法律、習俗、道德和語言等規范。
④觀念文化:體現在人的觀念形態中的價值觀、世界觀、審美觀以及文學藝術等精神成果。
在以上四種文化形態中,物質文化和智能文化是與自然史的發展相聯系的,而制度文化與觀念文化則與人類史的發展相聯系。設計以創造物質文化為體現形式,融合了智能文化、制度文化和觀念文化的共同特點與內容,從而構成了自己的文化特征。
有人說設計是以創造和推動物質文化的發展作為最基本的表現形式的。也有人說我們生活之中的任何人、物質無不帶有設計的印記。設計存在于廣泛的物質的創造過程之中,并常常因為物質綜合體現的時代和社會的特征,而顯現出不同的風格和文化負載,從而構成了物質文化的表征。同時,作為協調諸多矛盾因素的有效手段,設計的概念包含著物與人、物與社會、物與環境、物與物等多重內在的協調關系的成分,這種“協調”的實質直接影響了物質文化的形成。
因此,在分析設計物質文化的過程中.我們應將與物質文化相關聯的智能文化、制度文化、觀念文化的內容融合其中,作為一個統一的完整體系,它們之間構成了人類文化的基本內容。比如說,我們看待矗立于面前的故宮建筑群時,建筑本身的造型、形式、結構等各個方面都體現了它作為物質文化存在的價值,而反映在物質層面的它的材料、設備、能源、技術等方面,卻是當
時的科學技術水平所決定的。其次,智能文化的因素依稀可見。當時的社會制度、行為規范和習俗等形態下的建筑規劃要求和模式,反映了它所負載的制度文化的內容。另外,表現在觀念心理層面的則是建筑的設計理念,特別是體現在整個的環境處理及宅間序列的組織上。觀念文化的內容也直接制約著建筑的產生和發展。今天,我們漫步于故宮游覽時,時時處處體會到的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魅力和精神,這就是綜合各形態文化的總和共同作用于設計物的效果。設計文化的本質特征也正在于此。
本文地址:
http://www.grejngc.cn/fhweb/post/406.html | 分類:其它設計信息 |
次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