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的最終實現是以物的形式作用于人類賴以生存的社會。其中不僅需要滿足人的生存需求,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同時,還要充分考慮人類豐富的精神需求。因此,物的社會美和藝術美除了體現在已充分滿足社會發展、人類物質生活需要以外,還體現在對人類精神文化的創造和發展的積極作用。物自身的美并不是一個孤立的靜止的因素,隨著社會的發展,功能美和形式美的協調關系呈現出順應時代潮流的風格特征,這是物與社會與人產生統一和諧整體的積極要求和努力。因此,一方面物是以適應人的精神需求而存在的,另一方面,設計中包含著的人類對未來生活的理想和觀念,并以物的形式表現出來。從這個角度說,物對于人類精神需求和觀念文化的創造也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
綜上所述.設計美學是對人類認識自然、理解社會而進行實踐的綜合結果的研究。它包含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發展規律、也包含了科學與藝術的融合規律,是對設計觀念指導下的物及相關因素的綜合研究。而美學的基本原則和規律則成為其研究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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