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現代的設計家來說.了解經濟市場運行的基本規律,對于個人設計意義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幫助作用。縱觀歷史的發展軌跡,市場經濟最突出特點便是供需的平衡。
供需平衡是指消費者的購買能力和對物品的喜好,及商品的供給水平之間的矛盾,在此價格是其間平衡的標準。需求與供給的平衡.只有依靠價格的均衡,才能激勵商品生產的正常運行.這種經濟原理在設計中也可以看到.設計家的作品是一種特殊的產品,社會生活需要設計家的作品供給。但是由于設計水平的高低而形成了不同的產品價格.而這種價格的不同使社會出現了供需的矛盾,即一般愿意找水平高的設計家,價格又希望低一些,這種供需矛盾只能在交易中得到解決,獲得平衡,因為雙方都愿意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
于是,這種現象便應運而生:(1)低水平價格的設計人員居多。(2)低水平高價格的設計人員少。(3)高水平低價格的設計家少。(4)高水平高價格的設計家多。現實生活中是第一類和第四類這兩種設計人員的社會需求量最大。而二、三類的設計人員之所以少的原因,是市場供需平衡的經濟規律手段,任何客戶都不會以高價格來購買低水平的設計作品.而設計出的高水平的作品也不會以低價格來出售。這種現象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造成的。然而,高水平高價格的設計作品,會在社會中有較大的市場,其間不乏價格的波動.但是在自由交易的過程中,滿足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尤其是著名設計家的作品,以其創意制作的精湛而獲得了社會的熱切希望。這也是私人設計事務所盛行的原因,其供需關系和價格波動完全受到市場規律決定。
然而,高水平設計是由低水平設計逐漸遞進的,而低價格隨著設計水平的提高向高價格上升。這是市場的經濟規律對設計家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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