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設計不能隨心所欲,而必須遵守不同國家、地區、民族的有關法令條文,并應充分了解有關風土人情、禁忌色彩、禁忌圖形等,商標一類的標志設計尤應注意這些方面。
①直接提示商品品質或特點的文字不得作為商標。例如,把“佳聲”牌用于喇叭或鋼琴,“常青”牌用于蔬菜罐頭,“永久”牌用于電焊條或自行車,“碧桃”、“紅牡丹”牌用于布匹,或者用果型圖形的商標用于水果罐頭等,這在英國是不允許注冊的。
②地名不能用作商標。
③山川、姓氏等都不能用作商標。例如,珠江是中國南方的名川,因此珠江牌不行,但改為珠江橋牌又可以;又如用廣州牌不行,但羊城牌又可以,因為羊城不是正式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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