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標志性包裝,包裝設計系統可分為下列四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是指同型設計、同一色彩。一般企業最常用的綜合設計方法,產品完全采用同一設計,色彩則以企業標準色來統合,將企業形象建立在視覺上。由于各類產品經過統合規劃,因此能夠強而有力地表現出企業的形象。
第二種類型是指同型設計、不同色彩。也就是將設計統合,以顏色來劃分不同的產品,并以尺寸、形狀來變化。這種設計可以在不損害企業形象的前提之下,以繽紛的色彩來突出企業的特色。近年來,美國的許多企業使用這種類型。
第三種類型是指同一形象、不同設計。將各類商品的形象統一化,以顏色來變化,但是設計則依商品、年齡、性別而區分。這樣可針對不同的顧客,分別表現出企業以及商品的形象。歐洲地區大多傾向此型設計。
第四種類型是指不同形象、不同設計。以商品、年齡、性別為重點,再以顏色、材質來劃分,并著重于不同賣場以及競銷的特色,這是重視顧客需求及個性的設計。
現代的包裝是構成商品的一部分,也是以感性為前提的媒體,其重要性已被現代的經營者所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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